陈嘉沐说:“我知道他不是小孩。”
她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方才的焦急一下子消失,比变脸还快,看上去就好像有点生气了。
方彦把手彻底地放下来,不敢再去碰陈嘉沐的腰了。
他有一点怕陈嘉沐这样,好像随时能骂他一句,把他甩开,然后转身毫不留情地离开。
方彦对着陈嘉沐,不知道该如何反应,放软了语气重复道:“这里有奴才看着。公主……公主出宫转转,守宫门的卫兵不会拦着的。”
他以为这样做能让陈嘉沐稍微放心,但陈嘉沐也只是将他由上至下扫过一遍,说:“你能帮他吗?”
方彦就坐立难安起来。
他听这句话,话里像带着刺,一下子将他的耳膜戳穿了似的,很尖锐难听。
迎着陈嘉沐的目光,方彦心里也憋着一股气。
很烦躁的气。
他想:我不能帮他还有谁能帮他?一个靠太监活着的皇子,比阴沟里的老鼠还要丢人现眼。
他喜欢陈嘉沐对他有要求有期待,达成了他自己也欢喜,他喜欢那种邀功请赏的感觉,来证明自己是有点用的,比任何一个物件用起来都顺手,比任何一个活物都要忠心。
但今天呢?这期待只是对他的,对他有冰冷冷强硬的期待,对陈清煜却是温暖柔和的关心。
也不仅仅是今天了。
从很早开始就是这样,一直是这样。陈清煜做弟||弟的时候是这样,做情人也是这样。陈嘉沐对陈清煜,就像个母亲溺爱自己的孩子。一听到和他有关的事,就完全地不管不顾了,一心扑到他身上去。
方彦非常讨厌这种溺爱。
只要陈清煜在场,他好像就没有赢过。
他永远都不可能胜过陈清煜——这种认知一旦出现在脑子里面,就像一个永远不可能抹去的伤疤了。陈嘉沐没有溺爱他的理由,甚至连爱他的理由都没有。
她的感情,就像很久之前留在他脖子上的蜡油印子,消失了没了,被时间一磨就荡然无存。
有一个印子,陈嘉沐见到他时还能关心一下,留意一下,这东西没有了,她的目光就会自然而然落到陈清煜身上去。
方彦觉得自己的脖子痒起来了。
陈嘉沐教育他,要他别把获得爱当做一个比赛,一个竞争,不要被偏爱了就沾沾自喜地炫耀。
可她对陈清煜本来就是一种本能的倾斜。很自然的,只要陈清煜一出现,这杆秤就要几乎翻倒似的偏移。
陈清煜当然不用把获得爱当做竞争,只要站在台上就是胜者了,哪里需要把他放在眼里?就算没了情爱,陈嘉沐对他也有亲情,也有疼爱,怎么不算一种情爱?那条烂腿安在他身上就不是一个阻碍,反而成为永远不会干涸枯竭的怜惜的源泉,一个留存到死的蜡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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