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的比弗利购物中心内的一家男士西装店内。
宁瀛和程芍君两人在一套西装前驻足了好久,时不时的讨论一番,过后,程芍君回头看了眼坐在沙发上看杂志的李燕歌到:“燕歌,你看这套西装怎么样?我觉得穿在你身上应该很适合。”
“你喜欢就好。”对于西装,李燕歌没什么太大的要求,合身就行。
“总得试一试,过来试试看。”
程芍君走过去把李燕歌拉了过来,边上的宁瀛叫来导购员,问清了李燕歌的尺码后,让对方去拿一套新的过来。
趁着导购员去拿合适尺码西装的时候,宁瀛说道:“你应该早点说的,这样的话,我可以介绍一位意大利很有名的手工大师,为你亲自量身订做一套西装。”
“没关系,反正也只参加一次奥斯卡而已。”李燕歌耸了耸肩膀,满不在乎的样子,他穿西服的次数本就不多,这次来美国的时候,也是带了一套当初在意大利买的西服。
只不过宁瀛觉得不适合,才拉着他们俩跑到这比弗利购物中心准备重新买一套。
“话是这么说,可形象还是要做好的,我听说国内现在对你参加奥斯卡很期待,估计到时候得有国内的记者参加,形象上必须得好。”宁瀛最近一直在忙着《末代皇帝》二次上映的事情,没有回去过,不过也对李燕歌在国内掀起的热议有所耳闻。
“还有国内的记者?”李燕歌眉毛一挑,显得有点诧异,要知道现在可不是几十年后,全球都有国内的记者。
“嗯,我听说驻美新华社已经向奥斯卡提交了采访的申请,估计走红毯的时候,你就能看到了。”
正说着,那名导购员那这一套崭新的西服走了过来:“这位先生,请跟我来,更衣室在这边。”
“好。”李燕歌笑着点点头,跟在那人的后面,到了更衣室。
等待的过程中,宁瀛道:“芍君,等会儿我们去挑一套礼服。”
“我有礼服的宁姐。”
“有归有,总得买一套新的。行了,别说了,等会儿我们到隔壁的女装店去看看。”
生怕程芍君跟李燕歌一样,宁瀛挥挥手,示意等会儿就去看礼服。
几分钟后。
身着一身黑色西服的李燕歌,穿上店内提供的黑色皮鞋,昂首阔步的走出了更衣室。
“看看我这身怎么样?”
随着身后的声音响起,宁瀛回头一看,眼前一亮道:“很不错,看起来显得很精神!”
李燕歌的身材很标准,一米八几的个子,不胖不瘦的身材,正好能托起西服,不至于显得那么的肥大。
程芍君起身走过去,站在李燕歌边上左右看了看,衣服的尺码正正好,没有大一丝,也没有小一分,恰到好处的裤脚,以及稍稍遮住一点手背的衣袖,完美的凸显了李燕歌的身姿挺拔。
“怎么了?”李燕歌笑着看向程芍君,问她自己这身西服如何。
“很好看!”
程芍君用力的点了点头,虽然她之前看过李燕歌穿西装,但并非是纯黑色的。如今一身黑西服,配上嘴角淡淡的青色胡渣,让李燕歌看起来不仅成熟了很多,就连气质也有了一点点的不同。
“那就这套了。”李燕歌转头跟导购员说了一声,便让宁瀛和程芍君在外面等一会儿,自己跑去换下衣服后,结了账,拎着袋子走了出来。
看着账单,李燕歌笑了笑道:“没想到范思哲的西装价格还挺便宜的。”
“多少钱?”程芍君之前没看价格,这会儿好奇的问道。
“一千五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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