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这老头倔,还是个研究狂魔,在一次尸潮来袭的时候,正研究得起劲,别人怎么弄都弄不走,最后遗憾的死在了尸潮下,当时整个世界都在惋惜,甚至绝望,都道末世结束无望。
“这么说,这个人我们也可以争一争的。”
丁亦兵大喜,“真的?真的吗?我马上就能见到偶像了吗?我是不是可以问他问题?我能和他一起研究吗?他会看得上我吗?会不会嫌弃我蠢?哎呀,我是不是得先做点准备再去见?不行不行,我以前的书都没了,怎么办?我好像有很多东西都忘了,怎么办怎么办?”丁亦兵急得一个人在原地打转,汗都出来了。
小伙伴,冷漠脸想太多了。
大团队知道他们也是要建立自己的基地的,拥有医药研究团队是必然结果,这事能干。“现在是进城还是如何?”
敖承逸道,“找个安全的地方,安顿下来,去的人不用太多,里面情况还不明朗。”
小伙伴觉得也是,他们这一群人里,有一半老弱病残,不适合上战场。
在城外宽敞隐蔽的地方,安顿好老弱病残,姑娘和汉子们十二人,带上自己契约的小伙伴和小乐宝去,车上不能只留老弱病残,孔风林留下护着他们,其他人打下手。
丁亦兵死活要求去,他要第一时间见到偶像,大团队同意了。方登文也要去,他说自己是个男子汉了,不能待在车里,被人保护。方家人虽然担心,但也没阻止。
蓝诗若觉得男孩子总要长大,能有上进心是好事,也同意了。
其他几个小屁孩也吵着要去,被无情的无视了,一行十四个人加小乐宝和成精的家伙们,浩浩荡荡出发。
路上碰到不少团队,彼此间都带着深深防备。
这座城很大,来得最早的已经在城里找了四五天,没找到任何医药团队的踪迹,其他人同样没找到,不由得开始怀疑这群人是不是全都死了,或者逃到没有任何人知道的地方去了,或者被某个势力偷偷转移走了。
猜测很多,但都没放弃寻找,一天没有确切的消息,一天不放弃,报酬太丰厚了。所以,这里来找人的所有团队,彼此间都是敌人。
大团队无所谓,在所有人羡慕嫉妒恨的瞪视下,骑上心爱的小摩托,飞驰在大街小巷。
或许太招摇,不但行人瞩目,腐尸也瞩目,跟在后面锲而不舍的追,越往城中心,腐尸越多,这些都是和尸潮走散的,或者被尸潮变成腐尸的。
小伙伴来一个弄一个,很轻松。
鼠兄发挥它的特长,鼠鼻子一耸一耸,也不知道能闻见什么味,反正嗅觉始祖獒爷除了满城的血腥味是什么也没闻见。
天快暗了,小伙伴不准备摸黑在大街小巷乱闯,也不出城,反正留够了食物,不用担心外面的人,找了一家小旅店,准备在里面休息一晚。
正面迎上另一队人,他们的目标也是小旅店。
小旅店虽小,也能住下几十号人,两个小队没问题。
大团队无所谓,自顾自继续往里走。
另一队人不乐意,“喂,你们,懂不懂什么先来后到?”
小伙伴没搭理,狗屁的先来后到,真要先来后到,也是他们先好吗?没看到腿都迈进来了?蠢货。
另一队人怒,抬手就扔了一个火球过来,“找死。”
“找死的是你,”蓝诗若回身,不但砸过去一个水球,还紧接着甩了一道水柱,直接将扔火球的人冲飞数米,砸在地上头晕眼花,他觉得自己可能内出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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