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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反)章 家(2 / 2)

去吧。

柔柔点点头,给我斟了一盏茶,然后又对我说:爸爸,逸轩也二十三了,他不爱上学,让他在这待一段时间吧,跟在您身边,我想,这孩子能学到很多东西。

柔柔想把外孙子给我留下,这对我来说一个好消息,这样一来,有他在,秋心可能会对他们夫妻的暂离不那么悲伤吧。我还没来得及高兴,柔柔又接着说出了一个更让我高兴的消息。

柔柔,和她男人对视着笑了笑,接着道:爸,小弟也毕业了他比逸轩小十岁其实也不算小了,能照顾自己了,我让他也把学籍弄过来,在家里上学吧。能陪陪您也能陪陪海。。

说到这,柔柔兀自停住了,脸色有些尴尬,更多了几分黯然,眼睛时不时的瞟过来,注意我的神情。在她眼里,海东青的事,对我来说一直是一个不小的坎。说实话,柔柔这样的想法没错,一点都没错,我自认对不起我这个兄弟,可是这种内疚,在老虎走的时候,却随着他的离去一同消失了。

我知道,老虎一定能把我的歉意带到另一个世界,带给他。

看着柔柔这般样子,我也只能苦笑:海东青是吧没什么,不必避讳他什么。孩子,你当年给他摔了丧盆子,还有佳佳,你们两个,对他来说,就是亲孩子一样,我和他那,几十年恩怨义气,也说不上好坏,总之,我对他没有什么愧疚,他死了也就死了,你岳叔不也走了吗,他们两个走到一起,肯定不会无聊的,再说,袁鸢不是早就在那边等着他了吗他们三个聚到一起,哎,还不知道说老子什么坏话那,你是不知道,这两个玩意,年轻的时候太不是东西了,总是说你爹我这这那那的,然后用那些无中生有的屁话从我这蹭酒。喝了还不算,喝完还得拿,还得多拿。什么东西。

告别是苦涩的,所以,我将这种苦涩尽量的压缩到最短暂,那天之后的第一个早晨,柔柔两口子就踏上了去台湾的飞机。

他们走了,家里又少人了,不过总的来说,还是很好的,两个孩子都在,我外孙子逸轩也不知怎么的,原来那么爱玩的一个人,现在竟然挺大个小伙子天天的待在家里,不是陪我下棋就是和他姥姥聊天。每每看到这样的情境,我都不觉感叹时间的飞逝,当年那个在饭桌上装着小大人一样给他小舅舅夹菜的样子,好像就在昨天一样。

一转眼,他到成了大小伙子了。时间啊,白了须发,劈砍开你的容颜,总在不知不觉中。

对这个孙子,我可以说是问心无愧,虽然他离开我五年,可是在之前,我对他简直了,比那个时候对柔柔还要好。他和我的感情很好很好,所以我,们爷俩倒是不怎么生分。

但是我这个小儿子啊,倒是一个烦心事。柔柔虽然名义上是他姐姐,但是实际上那就是他母亲,他从小到大,都是柔柔一手带起来的,离开我的时候他才八岁,一个小孩子,什么都不懂,这一次回来,我就看出他对我的陌生以及让我有些心痛的防备。

哎。这都是自己造的孽,能怎么办,试着去消除,或是削弱便是最好的办法。

秋心的身体渐渐康复,让我有了一个新的习惯,之前家里的吃喝的东西都是家政去买,我要留下来照顾秋心,虽然有护工,但是,我还是想多陪陪她。

现在好了,秋心能坐着轮椅出去溜溜了,我想要让她多呼吸些新鲜的气息,一开始只是在院子里,不过,我渐渐的觉得,时间长了,笼中鸟的感觉会萌生,所以我要一个新的办法,可是什么办法最合适那终于我找到了这样的方式。

买菜,早起出去买菜

早上第一个是空气好车少;第二,在菜市场里,听着叫卖喧哗可能会让老伴儿找回当年的那种感觉吧。有人气的地方能让人感到轻松,这是我父亲告诉我的一句话,父亲的话,总不会有错的。

我这个人,一辈子都没过菜市场的,更不要说和别人那样,砍砍价啊,挑挑菜什么的,说真的,我其实连菜市场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

我也买东西但是去的都是超市啊,什么商厦啥的,就算是买一点蔬菜瓜果也都是那些带着保鲜膜的精品东西。根本不用挑。

不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我就成了菜市场里砍价的高手,更是挑选最新鲜食材的能手。每天早上,在距离我家十五公里之外的那早市上总能看到一对老夫妻,老头推着轮椅,老婆坐在轮椅上,游离在人群中,时不时地,和小贩调侃几句。

但是谁也不知道,在这个早市之外的一个小区里,还有一辆价值斐然的车子,和一个专职的司机,在等着这样一对老夫妻。

其实,这个早市不止让我找到了一个可以带着秋心转转的地方,同样的也让我找到了一个和儿子缓和关系,排除陌生的方式。

一次,我无意的带着儿子和我们一同来市场转转,在看到一辆马车的时候,儿子突然自言自语似的,说了句这马真漂亮,就是拉车可惜了,要是能骑就好了。

这小子,还真不亏是我儿子就算是我待海东青收养的,也还真是随了我待脾气。我年轻的时候,工作之余,排解压力的方式,或是娱乐轻松的方式,除了和他们两个喝喝酒,和秋心腻乎腻乎,一个人的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骑马。我在春都的马场直到现在都还养了五匹宝马。汗血马和鞑子马杂交的一种马,虽然血统不纯,价格也不算太贵,但是它们在我眼里就是宝马。

那天从市场回家后,安顿好秋心又嘱咐了孙子几句后我便拿出了我两套套久久未穿的马靴马裤还有短襟披风,叫司机拉着我和儿子直奔马场就去了。

儿子虽然才十三岁,但是他的个子已经很高了,穿我的衣服,合身极了。

我年岁大了,秋心病后,我也没有心情再去骑马了,虽然如此,我还是每年都会去看看我那五个老伙计。五匹马,三黑两白,我最喜欢的就是其中的一匹大黑马长的壮极了,高高大大的,要是这马是枣红色的,我敢说,这就是关二爷胯下的赤兔转世

我已经很多年没骑过马了,儿子这也是第一次到马场来,虽然他很欢喜,但是对于马匹还是有一点畏惧的,见他如此,我也不知说什么好,与其说得再多,倒不如让他亲身体验一番;骑马是需要技术的,比如我,现在根本都不用马鞍子,这就是练出来的。讲是没有用的。

所以,在让儿子上马前,我自然要给他演示一番了,我年纪大了,教练劝我把鞍子上了,省的到时候出现点什么意外,但是我却执意不肯,但是教练吗,都知道的,肯定是默默叨叨的,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趁他一个不注意,翻身上马,扬鞭打马,就窜了出去

在马背上,我这老伙计就像知道我心思一样,也不留力,四个蹄子飞一般,简直,风驰电掣,是最好的描述。在马背上,在耳中不断嘶吼着风声的时候,我仿佛又找回了当年的感觉;常言道快马加鞭,可我这老伙计却不用,它有灵性,知道我这个老主人的心思,越跑越快,越跑越快,终于,当我再回头已经看不到儿子的时候,它才扬起蹄子,后蹄站立嘶鸣起来

我后悔啊,怎么就没把我那柄刀也带来那

我想起毛主席的诗句:谁敢横刀立马

真是,快意极了。不过,儿子还在那边等我,想到这,我正要打马回去,却看到,一骑尘土,向我这跑来,待到临近一看,我一下就笑出声了,我多少年都没有的那种纵情豪迈的大笑起来。

这一骑尘土站定后,就看我儿子,一手拿着马鞭,一手勒着马缰绳,正笑着,看着我,更令我开心,肆意的是,这小子的屁股下面也是没有马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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