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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十年的夏日,万里无云的蓝天,烈阳犹如火球悬挂当空,炙热的温度烘烤着大地上每一个角落。
多羊镇,一个以羊而闻名于世的小镇。这里的羊,不仅数量繁多,其肉质鲜嫩、极具嚼劲的特点,更是让食客们赞不绝口。
每到镇上的集日,小镇附近的村民们,都会将放养的羊群赶到镇上,与商贩们进行交易。
所以,每到集日这一天,小镇就会格外的热闹。当然,弥漫在空气当中羊粪的味道,也会比以往其他时刻要来的浓烈许多。
这一日,正是多羊镇每周举行一次的集日。
不算宽阔的街道上,人的吆喝声,羊的咩咩声,此起彼伏,合奏出了一曲大丰收的民间乐曲。
将自家羊群卖出去的村民们,一个个甸着手中的钱袋子,笑的合不拢嘴。收购羊群的大商贾们,正吩咐着手下的人将购买来的羊群用绳子圈住,免得与其他人的羊群混淆。
街道连接的某条阴暗巷子口,两个年纪不大的少年,身穿打着补丁的粗布麻衣,正用贼溜溜的眼睛打量着街道上来往的人流。
“天哥,你看那个人,他手上甸的钱袋子至少也有十两八两的。咱们拿他下手吧?”
年纪小一点,个头也瘦小一点的少年,话刚说完,脑袋便是被人轻拍了一拍。回过头一看,拍他之人赫然是比他年纪大一点,个头只比大人矮小半个头的少年。
“小禹,忘记哥以前跟你说过什么了么?”被唤作天哥的少年,无奈地白了小禹一眼,悉心教导着:“身穿粗布麻衣的,十有八九都是家庭不富裕之人。别看他们手上的钱袋子有十两八两之多,但很可能那是他们一家人一年的生活依赖。咱们要是偷了,那人一家子吃什么喝什么?虽然咱们是小偷,但不代表咱们没有原则!”
天哥看了看人群,拍了拍小禹的肩头,手指指了指前方,轻声道:“看见了没?那个衣着光鲜,戴着金戒指、玉石项链的大胖子,他才是咱们要偷的目标!他们这种人,九成都是压榨咱们穷人的奸诈商贾,他们都是家财万贯之辈,身上所携带的钱财连他们的家底十分之一都不到。偷他们的钱,才不会伤害任何人!走!快点,跟上那个胖子!别跟丢了!”
天哥一声招呼,率先动身,小禹点了点头,紧随其后。
两个少年很快地从巷子走到街上,隐没在人群中,远远地跟在大胖子身后,等待着时机下手。
说道这两个少年,多羊镇的居民以及经常来赶集的村民,几乎没人不认识他俩。
个头大一点的那个小子,名叫楚易天。小一点的那个,名叫韩禹。他俩还有一个妹妹,名叫纪小筠。三人都是命苦的孤儿,自幼流浪天涯,都是最近一年才出现在多羊镇的。平常扒窃的时候,纪小筠都不会被允许参加,只由楚易天和韩羽二人出手。
每逢集日,这俩小子就会出来寻找目标,进行扒窃。按常理来说,任何人对于扒手、小偷这一类的人都会很痛恨,见一次打一次。可是到了楚易天和韩禹这里,多羊镇的人却对他们完全视而不见,任由他们在镇上生存了一年之久。
其中多半原因,三人都是命苦的孤儿,年纪都不大。年纪最大的楚易天不过十二岁,年纪最小的纪小筠刚满九岁,韩禹也才十岁而已。三人结识于多羊镇,相依为命,就靠那么一手技艺生存,大家伙都于心不忍对付三个小孩。其次是三人都很聪明,很有原则,不偷穷人,只偷大商贾。平日里没事还会帮着邻里乡亲的人做点小事,一来二去,大家都默认了三人的生存手段,允许他们生活在多羊镇上。
话不多说,回到楚易天和韩禹身上。
两人分开数丈混在人流中,远远地跟着大胖子。走了大约十多丈后,楚易天对着后边的韩禹使了个眼色。随即,便看到韩禹轻点了点头。
见状,楚易天灵巧地在人群中钻着,很快地来到了大胖子后边三四丈的位置。再看韩禹,不知何时已经跟在楚易天后边,两人间隔不过六七尺而已。
这时,楚易天突地哈哈一笑,嘴上大喊着:“臭小禹,爱哭鬼,你追不到我,追不到!哈哈!”脚丫子却是往前快速地奔去。看他那架势,竟是要一头撞上前方被他们成为目标的大胖子。
三四丈的距离,全力奔跑不过一个呼吸的时间而已。
楚易天不偏不倚地从身后一头撞在胖子身上,直将悠然自得散步般行走的胖子撞得往前一个趔趄,若不是身旁有下人眼疾手快扶着,估摸很可能直接摔一个狗吃屎,出尽洋相。
与胖子相撞后,楚易天立即摔倒在地,一边‘揉’着自己的肩膀,一边开口用那童音道:“唉哟!好疼啊!”
被下人扶着的大胖子,身子尚未站定,转身破口大骂:“哪家的小屁孩,走路不长眼睛,敢撞你贾大爷?不想活了是吧!”
就在楚易天和胖子相撞间隙,韩禹却是已经从胖子身旁经过,一副完全不认识楚易天的样子,很快地消失在人流中。
看着韩禹的身影消失在人群里,楚易天尚带稚嫩的脸上闪过一抹微不可察的微笑。他知道,小禹已经得手。当下,不再装痛,也不理会胖子的谩骂,手脚利索地从地上爬起来,作势就欲离开现场。
“嘿!你这小子,是谁家的野孩子?撞了大爷不道歉就想…;”胖子正骂的过瘾呢,见到楚易天扒开围观的人群,一副急着离开的样子。当即一激灵,摸了摸自己腰间位置,猛地冲着身旁不知发生何事的下人吼道:“快!抓住他!别让他跑了,我的钱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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