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在,再看这身校服,心里却觉得很温暖也很开心,没有人能够体会到这种重生后的兴奋和喜悦。
顾红英一边扶着她慢慢下床,一边对连向胜说,“她爸,你去外面找辆车,咱们打车回去。”
连向胜嗯了一声,二话没说就向外走。朝阳感动不已,这个时候的汽车本来就没几辆,更别提出租车了,而且价钱很贵,不是一般人可以坐的起的。
她忙喊住连向胜说,“爸,不用了,我能走,医院离家才多远啊。而且我又没有骨折,应该要适量运动运动,这样才能快点好起来。”
连向胜在病房门口,看着女儿好像和平时不大一样了,以前她不怎么爱说话,连笑容也很少。现在她不仅会说话,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容,这一点让他很意外。难道是女儿摔跤后,人变的清醒了?算了,不管怎么样这是好事。
从医院到出租屋其实只有十分钟的路程,他们一家三口却足足走了四十分钟。中午的阳光很强烈,晒在人身上有种灼烧感。腿上有四处擦伤,胳膊上有三处,汗水流在上面,如同在伤口上撒盐。朝阳却疼的很开心,看着熟悉的街巷,半新不旧的老房子,她像个孩子似的,感觉哪里都很新奇。
顾红英笑着说道,“怎么跟几年没回家似的,有什么好看的。”
“就是好看。”
“总算到家了。”连向胜推开门,走进院子,照常从井里挑一桶水出来,洗脸洗手,擦掉一身的汗水。
朝阳在外面玩了一会儿才进屋,一切都和记忆里的一样。她坐到八仙桌前,开始翻看以前做的笔记,不时发出笑声来。翻到后面的时候,里面夹着一张小纸条,是当初上语文课的时候,恰巧学的是辛弃疾的《青玉案》,她觉得实在无聊,无意间写的,本想给成绍洋,最后又因为个种原因没给成,于是就随手夹在了笔记里。
她打开,看着上面歪歪扭扭的字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现在想来觉得是可笑至极,成绍洋是什么人,人家可是市长的儿子,掌上至宝,品学兼优,人长的又帅,暗恋他的女生能排到美国,他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她这个不起眼、成绩又差到海底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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