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哥哥,快过来玩儿啊!”
延安府城郊区水支流边。
夏日当空。
沈清一脸欢快的在溪水边蹦跑,光着脚丫,身后还跟着一个小丫头。
不远处的树荫下,沈文和沈聪似乎在拌嘴,两人说着什么,口水四溅。
县试还没出来成绩。
估计两人还在较量谁的成绩高吧!
但是很大可能双双落榜。
一旁的不远处,周七娘还有一位女子正在铺设着从家里带来的一张毯子,上面还摆放着一些从家里带出来的食物。
而远处的树林中。
朱成和和宋奇志正在捡着柴火。
那个和周七娘一起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宋奇志的妻子,叫王春桃。
听见沈清的话,张觉民也露出了一丝笑意拒绝,不过却提醒起来。
“别瞎跑,小心点!”
在其身旁,还有一身捕快差服的李响,腰间挂着佩刀,站的笔直,像个保镖似的。
面对这货,张觉民简直服了。
今日本来休沐。
也是和沈文沈聪他们约好的一起出来玩。
可是这家伙,刚当上捕快,非得穿着他这身差服出来显摆。
本来小姨也是要来的,只是要出发的时候。
刘巧云派人找了过来,这才没有跟来。
今年五月的天,不知是小冰河时期到了,还是怎么的?温度并不是很高,反而有几分凉爽。
小丫头难得出来一趟,彻底玩儿疯了,和沈清打了水仗,以前在老家,那都是整天到处跑。
这搬到城里后,都快憋出病来了。
好不容易休息,张觉民也放松一下。
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打起了水漂。
这段时间,整体还算不错。
蚊香经营上了正轨,香皂也在刘巧云的统筹下开始了初步营销。
相信没用不了多久,市场就能够打开。
毕竟,对方不像自己。
人家要人有人,要钱有钱。
在延安府那是出了名的小富婆,长得漂亮,还死了丈夫。
不少想要吃软饭的人,可都痴痴的张望着呢?
知道对方喜欢诗词,时不时的便有慕名之人,送上一首自己苦思许久的佳作,可惜了,基本都是石沉大海。
然而,就在张觉民感慨以后数着钱过日子的时候。
从溪边不远的官道旁,却走过来了一群人。
为首的是一位中年男子,身宽体胖,比他高了一个脑袋还要多,一身腱子肉,感觉是那种一拳能打哭几个小盆友的那种。
虽赤手空拳,却给他一种危险的感觉。
男子的身后,还跟着一群人,七八个左右,又胖又瘦,手中都带着家伙,一看就是一群不好惹的人。
另外,张觉民看着这壮硕的男子,总觉得自己应该在哪里见过,可惜怎么都想不起来。
而此刻。
官道这边,那中年男子也发现了他们。
似乎是停了下来。
没过一会儿,便看见那个中年男子带着两人向他们这边走了过来。
看见有人走过来。
李响瞬间也警觉了起来,手不自觉的握住了刀柄。
溪水边的众人也发现了情况,纷纷有些疑惑的看了过来。
本来捡柴火的朱成和和宋奇志也发现了不对劲,纷纷丢下柴火,往这边走了过来,将女眷给挡在了身后。
可看见那个中年男子,他们也感觉有几分眼熟,可是也记不起对方是谁?
倒是那个中年男子,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丝毫没有半点畏惧。
到了溪边。
男子把目光扫了张觉民还有朱成和以及宋奇志一眼,最后却落在了李响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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