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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陆雪(1 / 2)

四目相对,陈景挑了挑眉。

一个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女孩?

这个女孩长得挺好看,打扮也很潮,并且发型也不是这个年代的标配。

女孩明显愣了一下,随后试探性的说道:“你就是陈景?”

这一句话说出口,仿佛大珠小珠落玉盘,清脆动人,她的声音很好听,这是陈景的第一印象。

相比起声音而言,不算太出众的颜值方面,反而没那么突出了。

陈景顿了一下,急忙说道:“你好,我是陈景,请问你是……”

难道……是陆云海的女儿?

大概率是陆云海的女儿了。

“啊!你就是陈景啊?”

女孩愣了一下,赶紧小跑几步,朝着陈景跑了过来,差点摔倒。

一阵香风袭来,陈景也急忙扶住了她,眼前这个女孩有些冒冒失失了。

女孩一脸激动的站在陈景面前,感激的说道:“原来你就是我爸的救命恩人,请务必受我一拜!”

说话间,女孩已经向他弯了弯腰,丝毫没有所谓的豪门风度。

陈景:“……”

才刚见面,要不要行此大礼?

等等……

该不会真是陆云海的女儿吧?

陆云海又没说他的孩子是儿子还是女儿,而且万一儿子女儿都有呢?

此刻,在门口站着的大脑袋边牧,也好奇的看着外面的陈景,灵动的眼睛打量了片刻后,象征性的‘呜’了一句,倒也算是见过面了。

有时候,作为人类宠物的猫狗,承载着社会很多功能,猫主打智商低+可爱,独立性很强,对人类攻击性不高,吃得万家饭。狗主打智商高+可爱,独立性较弱,需要每天遛,对人类攻击性较高,认主。

各类宠物,各有特色。

而在众多聪明的狗狗里面,边牧的聪明算得上是排得上号了,聪明到堪比五六岁的小孩智商。

所以它也记得陈景这幅样子,因为见过几次了。

而且狗就是这样,哪怕一次没见,对于主人上门的客人,基本上不会叫唤什么,很多居家的狗都很懂事。

那种瞎叫唤的,要么是精神有点问题,野性太足,要么是把你认成同类的哈士奇,希望你也跟他一起瞎叫唤。

“陈景你赶紧进来吧!以后咱们就是认识了,我叫陆雪,今年研一了,在米国读研,这也是因为过年,所以回家一趟,咱们能见面的时间挺少的,正好凑巧了!”

陆雪很热情,像是冬日的暖炉,让人倍感舒服。

“对了,听说你认我爸做干爹了,所以以后你叫我姐就行,咱们也是亲戚了,别那么客气,都是自己家。”

陆雪大大咧咧的笑了笑,拉着陈景的手,主动走进了家里。

陆雪手有些冰冷,不过手脚冰冷这也是女孩子的通病,倒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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