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哥们,醒了?”
当沈星河再度醒来,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家里的小床上。
身边传来的那股连阿迪达斯香水也掩不住的汗味,让他不必睁眼,也知道坐在床边说话的人是谁。
许壮壮是沈星河在洛大时候的同学。同宿舍上下铺,关系那是没的说。
由于他个子不高,身材丰硕,还总爱梳个大背头,长得又特别像某位领袖,同学们都叫他许三胖。
他的爹妈都在海南做着梨木生意,家里富得流油。和别的富二代不同,这货平日里邋邋遢遢,不显山不露水的。
只有一次,同宿舍的一群男生在路边打着玩,不小心把一辆停着的c系小奔砸了个坑。
女车主不依不饶的要报警要赔钱,许壮壮实在被她烦的起了脾气,这才拿出了自己存着零花钱的信用卡。
一行人到了At机前都看傻了,我的妈啊,小数点前整整七八位的数字。
沈星河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女车主当时的表情。
就连他自己也不得不感叹,这世界就是这样,有些人牺牲了很多才换来的东西,有些人可能生来就有。
自此之后,许三胖终于连自己的姓也没保住,打那起,全班人都开始叫他金三胖!
两个月前,当沈星河确定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之时,就想起了这个家产万贯,游手好闲,还讲义气的胖子。
留这种人为自己收尸,再好不过了。既不会给他造成太大的麻烦,又不会让自己死的太过难看。
哎,说白了,靠不靠谱,这好歹也算是世间为数不多的朋友了,不信也不行。
好在许状状也没让他失望,听到他的情况之后,这家伙沉默了许久。
第二天就从海南乘飞机赶了过来,说是无论如何要陪着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于是一个将死之人和一个为他收尸的人,便成了这世间最最奇怪的一对组合,合租在了一起。
此刻,沈星河想努力的睁开眼,却感觉眼皮仿佛灌了铅一般的沉重,试着支持了一下,有些艰难,便干脆放弃,又缓缓闭上。
“哎哎哎,怎么又睡了!你这到底算醒了没醒啊?”
许壮壮看着他好不容易刚快睁开,又要闭上的眼,有些慌张的吆喝道。
然而,沈星河刚闭上眼,脑海中突然闪过昨夜看到的那双血红色的眼睛,吓得浑身一个激灵,猛然间又将双眼睁开,瞪的滚圆。
“我操!”
床头正目不转睛盯着沈星河看的许壮壮大骂了一声,往后一个趔趄,直接摔翻在地上。
沈星河挣扎着坐起来,警惕的环视了下四周。看到屋内这熟悉的场景,才长长的舒了口气。
“你他妈要咬人啊?”
许壮壮站起来,一边揉着腰一边冲着沈星河,骂道:
“你看看,我就说你早晚得被你那傻叉领导逼疯不是?”
“你特么才疯了呢!”
这会,沈星河哪有功夫和他闲扯淡,于是,不耐烦的说:
“滚滚滚……滚边去。”
说完,拍着脑门回忆着,昨夜一幕幕梦幻般的镜头再度浮现出他的脑海。
脸上仍旧粘粘的,沈星河急忙在自己的脸上抹了一把。但掌心除了冷汗哪有半点血渍。
又低头看了看胸口,衣服干干净净的,似乎也没有丝毫不对的感觉。
昨夜的一切又都像是一个春秋大梦一般,梦醒后空空如也。
“怎么回事?我这…….怎么在这啊?”
“这是你家啊,不在这你还能在哪?”
【发生了这种事,不应该是医院吗?最少也得在警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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