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兰,一种只生长在萨坦盆地的奇珍异草。
每七年成熟一次,每次成熟的花期,只有两个星期。
两个星期一过,血兰就会凋谢,然后就要再等七年。
而如今,距离血兰凋谢,只剩下了4天时间。
也就是说,众人要在这最后的4天时间里进入萨坦盆地,找到血兰。
否则这趟耗资甚多的行动,就将无功而返。
也正因如此,众人包括苏珊在内,都不敢耽搁时间。
哪怕头天晚上,苏珊还在和许秀畅谈人生理想,但今天一早,她还是黑着眼圈来和伙伴们汇合。
不过,在启动船只准备出发的时候。
苏珊悄悄的来到许秀身边:“你可真不像是我认识的考古学家。”
“哪有你这样的考古学家啊!”
苏珊颇为咬牙切齿的说道。
昨天晚上她一开始还豪言壮语,觉得以自己的水平,完全能‘说服’许秀这个‘小鲜肉’。
结果等真比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是弱势方,这特么的哪里是小鲜肉啊。
如果说自己是‘牙尖嘴利’,那许秀就是‘舌战群儒’。
她就像是个傻兔子一样,自己送上了大灰狼的嘴里,还觉得自己赚到了。
以至于昨天晚上她直接自闭。
看着有些嗔怒的苏珊,许秀轻笑一声:“还要开始第二回合吗?要不要试着继续说服我?”
苏珊哼了一声后,讪讪的跑开了。
斯坦福大学么?
貌似离她所在的城市,也不算特别远的说。
.....
“woooo!”
婆罗洲的河面上,因为雨季的缘故,河道面积暴涨。
宽广的河道加上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
对于常年生活在钢铁都市中的人来说,绝对是一种难得的体验。
因此大家刚刚出发,心情都有些激动。
两个黑人更是被唤醒了dna中的记忆一般,站在船头鬼叫起来。
引得两岸原始丛林中,不少猴子都发出回应。
可能那些猴子,以为是远房亲戚,猩猩来了吧。
不过老实说,这样做很傻。
特别是在金宋这个“半土着”的眼中,更是傻的可笑。
“一群天真的蠢货,真以为原始丛林有那么美好啊?”
“这才只是刚刚开始,还没到困难的时候。”
“等过段时间,这群家伙就知道婆罗洲的恐怖了。”
金宋看笑话般的想道。
不过很快,当金宋的目光看到了许秀后,他眼中的不屑就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凝重。
这一趟人里,其他人金宋都看得透。
但唯独许秀,他是真的看不懂。
你说许秀是个小白,天高地厚吧,但他的底气又十分的足。
哪怕是进入了原始丛林,进入了危机四伏的“婆罗洲”,他还有闲心逸致的坐在船尾钓鱼
可你要说许秀老谋深算吧,他看起来又真的一点都不像。
那白白净净的样子,分明是没吃过什么苦的小少爷。
总之,很怪,很矛盾。
“希望这家伙不要不怀好意吧。”
金宋心里想到。
婆罗洲的危险,不仅仅是无处不在的野生生物。
也包括了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人!
金宋在这片地方生活了很久,因此更加了解婆罗洲的生存法则。
那就是,弱肉强食!
在这里,人不再是同胞,而是最可怕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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