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边,按照农历来算,每逢3、6、9,镇上都会开一个集市。
邻里八乡的人,都会纷纷选择赶集。
很多农村的人,都会把自己种的蔬菜水果,带到集市上去卖。
政府也专门在镇上划分出了一个区域,可以允许这些人摆摊。
当然了,甚至有一些商家,为了赶上每一个镇子的集市,每一天都开着卡车走动,就是为了让自己的物品售卖的好一些。
林羡的奶奶,平时也会把自己种的比较多的菜或者水果拿去卖,用来补贴家用。
虽然说在集市上菜跟水果都比较便宜,也挣不了几个钱。
但是奶奶依旧是经常去卖,虽然赚的不多,但也开心,毕竟自己辛辛苦苦劳作得到的农产品并没有浪费掉。
按照农历来算,今天是23号了。
也就是说,今天可以去赶集的。
慕思妤老早就对这个集市比较感兴趣了。
所以今天起来了一个大早,还顺带把林羡都喊起来了。
因为没有在学校,而且冬天也比较冷,所以他们计划过年的这段时间,就把锻炼取消,可以舒舒服服的睡一下懒觉。
林羡都已经习惯了。
即使是生物钟把他叫醒的,那也得在床上多窝一会儿,舒服的嘞。
正当他慢悠悠的享受快乐的早晨时光的时候,门被敲响了。
过了几秒钟,慕思妤就推门走了进来。
“你怎么还在睡觉啊?我们昨天不是说好了今天要一起去赶集吗?是你跟我说如果太晚去了,集市就散了,那你还不快点起来?”
林羡确实是这样子说的。
因为镇上的集市很多售卖物品的都是农村人。
他们一大早就来到了镇上,将自己手中的农作物售出去之后,就得赶回小乡村了。
很多人是早上6点不到就已经将摊位摆好了,到了八九点钟,卖的差不多就直接回去了。
回去了之后也不会太晚,还能再去田里做一些工作,不至于白白浪费一整个上午。
镇上集市的模式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的。
所以慕思妤还算是记忆犹深,怕等他们晚一些过去的时候,大家都回家了,集市都散了,只剩下大街两侧的店面。
那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那些固定的店面,啥时候去都是一样的。
这种镇子上的集市,慕思妤还没有去体验过呢,正好今天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可以去玩一玩,看看有什么新奇的东西。
“你放心好了,冬天的时候一般都比较晚,不可能那么早就散掉的,因为天气那么冷,大家也比较晚才出门。”
“你确定这不是找的借口?怎么你一回到家就变得那么懒了呀?快点起来嘛~”
“让我再眯一会儿,就一会儿,被窝里实在是太暖和了,而且还特别舒服。”
“你再这样子我就放格洛米来咬你了。”
“不可能的,因为它也跟我一起躺在被窝里呢。”
!
说到这里的时候,林羡悄悄的将被窝掀开了一点点。
慕思妤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一个小小的白团子。
是格洛米本米没错了。
但这也就让她疑惑了。
昨天晚上吃完饭之后,还没有闹够的格洛米还想要继续去玩,但是被林羡的老妈制裁了。
而且还是那种直接抓住了后颈,让它没有办法动弹半分。
将澡盆拿了出来,试了试水温,就将它一整个丢了进去。
格洛米那是一点都不怕水,甚至两只爪子扒拉在水盆的边缘,舒舒服服的张开了花。
本来是林羡跟慕思妤来给它洗澡的,但被吴淑雅女士给否决了。
因为洗完澡了之后,再去给小猫洗澡的话,难免会把身上弄脏。
但是,吴淑雅因为洗碗的原因穿上了围裙,正好可以给小猫的澡也洗完,还不会弄脏身上。
林羡倒是不怎么感兴趣,在一边捣鼓手机。
慕思妤就不一样了,蹲在格洛米的边上,学习吴淑雅的给小猫洗澡的技巧。
给格洛米洗完了澡,吹干了之后,应该是被林羡老妈抱到房间里去了呀。
怎么第二天出现在了林羡的床上?
这也太不合理了吧。
似乎是感受到了慕思妤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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