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琳认为,一方面跟着凶嫌等他露出马脚,另外一方面积极搜集证据,即使不用这样的方法,也一定可以让凶手伏法。
双方在这里产生了严重的歧见,而也因为这样,导致了这起案件成为两人心中最大的痛。
枫因为小琳的阻挠,无法将凶嫌关进那个有恶灵的房间内,逼凶嫌认罪。
在那起案件发生的一个月后,凶手被发现暴毙在自家中,死因成谜。
但是,枫与小琳非常清楚,凶手是被那个恶灵所杀。
或许是那个恶灵,因为正义迟迟无法伸张,所以动了私刑。
也或许,如果当时的枫,真的把凶嫌抓去恶灵面前,恶灵也会照样杀了他。
人生往往不像是考卷上面的是非题,有着清楚的是与非。
这起案件,方正没有责备任何一方,毕竟这种过错由一个人来承担,太过于沉重了。
没有人有办法像借婆那样,看穿因果与轮回。
往往一个出自于善意的行为,却也有可能导致最糟糕的结果。
但是在这起事件之后,方正并没有限制手下不能用这样的方式办案。
毕竟,以方正过去与黑灵交手的经验来说,就算不让恶灵跟嫌犯见面、共处一室,如果恶灵真的想要下手,依旧有的是机会。
如果可以在恶灵真的动手之前,让正义得以伸张,或许还可能阻止这样的惨案发生,所以方正并没有禁止手下用这样的方法办案。
一切都交给命运来决定。
他们是阳间的警察,逮捕违反阳间法律的犯人,才是他们的工作。
所以枫在成为分组队长之后,彻底执行这样的工作。
不管什么手段,只要能够快速准确地逮捕罪犯,她都愿意使用。
这是枫当初的想法,也是她成为第一小队队长之后,指挥小队的不二法则。
或许当年那个凶嫌没有被恶灵所杀的话,枫还有转圜的余地。
可是那个凶嫌已经死了,如果枫不能秉持同样的态度,她会觉得对不起当年那个凶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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