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定的开学的日子在二月二十九号,但是洛珩礼他们三个参加竞赛的十九号就已经回学校了。
这是每年一中的传统,提前开始了竞赛班,各个学科都有,但学生差不多都只有几个,都是年级上出类拔萃的。
其他后进生大多只能望其项背。
专心准备竞赛的人都挺忙的,糖姝虽然照常会和洛珩礼聊天,但基本都是断断续续的,有些时候回消息都是凌晨三点左右。
为了追寻自己的梦想,每个人都在付出自己的努力。
那天晚上吃完饭,糖姝回房间想了很久,大学去哪,仍然留在冰城吗?她确实是喜欢冰城的,可是相比起冰城,她更喜欢京城。
喜欢冰城的原因,大概就是那里有洛珩礼他们几人,让她觉得这个城市很好。
至于喜欢京城,一是因为那是妈妈的家乡,她想去看看,二是因为她喜欢热闹,京城是她见过最热闹的地方。
她想要去妈妈的城市,去妈妈的母校,走过妈妈走过的每一段路,她还自私地想,一路上有朋友的陪伴。
更自私地希望,洛珩礼能也去京城。
和喜欢的人奔赴同一座城市,想想就很伟大。
只是,当询问就在眼前的时候,糖姝退缩了,她战战兢兢打下“你大学想去哪里读”然后又一个字一个字地删掉。
纠结了大半个晚上还是一句话都没有发送出去,却等来了洛珩礼的晚安。
明天再说吧。
就这样一个明天又一个明天,开学的日子就到了,糖姝回到了冰城。
本来买了提前一天的票,可是突遇恶劣天气,航班停运,无奈又改签了最近的航班,到冰城的时候也已经是晚上十点了。
折腾大半宿,糖姝迷迷糊糊给洛珩礼发了句“我到了”就睡着了。
因为太过疲惫,糖姝直到闹钟响起来才睁开了眼睛,她现在有一种很强烈的冲动要砸烂闹钟。
五分钟后,闹钟又响了,这种欲望更加深刻,又五分钟,又五分钟,不知道多少个五分钟之后,理智最终战胜欲望,糖姝认命地从床上爬起来。
磨磨蹭蹭收拾好,叼着油条出门的时候,眼睛还迷迷糊糊的,一副在路上随时都能睡着的样子。
“睡美人,你的王子来啦。”
刚走出门,头顶忽然冒出来这句话,熟悉的嗓音,温润又痞气,糖姝一个机灵抬起脑袋,居然看见心上人就站在前面。
一双眼睛登时就变得亮晶晶的了,完全没有之前惺忪的样子,她的眼睛好像在问:你怎么在这儿呀?
洛珩礼摸了摸她的脑袋,久违的柔软触感,让人沉醉,又使劲儿摸了好一会儿,像是撸猫一样,喉咙里才溢出满意的哼哼声:
“路过。”
糖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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