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昨天晚上,从你家飞出一道圣光,你猜猜我在圣光里看到什么?”
比里斯脑子就跟被雷击中似的,造成瞬间短路,然后又格外热情地拥抱哥布林,问他:“快说说,你看到什么?”
“一只和平鸽!”
“啊!你是不是有点儿,近视?”
“比里斯先生,坦率的哥布林从不撒谎,那确实是一对洁白的羽翼,张得非常大,甚至比你太太的更锋利。”
“飞哪去了?”
“好像往东方的伯爵封地飞去了。”
比里斯谢过哥布林,便来到伯爵的封地。
所谓伯爵封地,就是坐落在开阔谷地里的旧城堡,据说这里曾经是某位吸血鬼伯爵的领地,现在几乎快要成为暴走族的地盘。
左侧小山上树木成荫,那是属于世袭封地的古老树林,里面留存好些名贵树木,甚至还可以找到在这一带地区极为少见的候鸟。
这些鸟几乎不敢飞进人口密集的城镇,经常会在高大的橡树上栖息,早已把这小小的山林作为落脚的庇护所了。
偶尔会有猎人前来打猎,据他们说,这里曾经是法安中部地区最好的猎场,因此经常会有非转生者出没,后来被临时政府作为禁猎区保护着。
然而某些不以打猎为目的的暴走族却发现并且占有了这块宝地。
他们喜欢骑着名为肉食鸟的烈性陆行鸟类在波浪起伏的蒲草中狂奔,经常会触动敏捷的小鱼,吓跑停歇在枝头的猎鹰。
这种肉食鸟具有粗壮的如同恐龙一般的尾巴,牙齿异常锋利,喜欢追赶亮光,特别是在夜间,如果在鸟脖下挂盏灯,它就会一直追着灯跑。
由于肉食鸟生性残暴,又不易驯服,容易出事故,因而被禁止上街,但正因为狂暴,所以才能够成为暴走族的驾驭首选。
比里斯来到伯爵封地的时候,一群暴走族正在清理赛道,打算来一场疯狂的赛跑比赛。
十个规格统一的参赛选手骑着不同颜色的肉食鸟,成一字型队列排开。
十个都是半转生者,没有使用替身,为首的那个人头顶插一根洁白的羽毛,看起来像是刚拔下来的,涣散出六色光晕,颇为好看。
羽毛的主人应该是属于大体型物种,那种圣洁的白牵引着比里斯的鼻子,来到这位暴走族跟前。
“嗨,你头上的羽毛真漂亮,哪来的?”比里斯问。
那人不禁笑出声,然后指着天上说:“如果我对你说,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你信吗?”
“你先告诉我是哪来的,我就信。”
“听好了,我认为你现在应该离我远一点,瞧瞧这宝贝的尾巴,甩来甩去,要是甩到你,扑通,就跟被马蹄踢到那样,你的脑袋就和身体就分家了。”
“我八岁的时候就能把这玩意驯服,让它像条狗一样给我跪下来,你信吗?”
这一下,嘲笑比里斯的可不就只是一个人了,而是十个人!
另一个肩胛骨挺瘦的家伙推推前面这个人的肩膀,说:“就告诉他吧,是你昨晚从一个大号和平鸽身上拔下来的,不就完事了?”
“大号和平鸽?你是怎么想出来的,我还要找那家伙好好玩一玩呢!”
暴走族们嘻嘻哈哈,一个个就跟喝了酒似的笑得越来越起劲。
比里斯忽然抓住那个最看不顺眼的暴走族,指头伸进那人的鼻孔,一下就把他从鸟背拖到地上。
左边一个抽雪茄的家伙立刻勒住比里斯的脑袋,但坚持不到两秒,就被反手摁在鸟尾上,恰好被尾巴甩到,飞出十多米,躺在地上抽了一下,不动了。
大家觉得情况有点不妙,全都从鸟背上下来,把比里斯围在中间。
最后还是举旗的裁判化解了危机,他问比里斯:“你到底想干嘛?”
“就是想问一问,昨晚的大号和平鸽去哪了?”
“你破坏我们的比赛,为什么要告诉你?”
“这么说你是知道的?”
比里斯气势汹汹,好像一个人可以对付八个似的。
裁判也不好惹,但又不敢动手,于是便想出一个办法。
“我知道它去哪了,但有个条件,你要是能上赛道,并且从八位选手中胜出,我就告诉你!”
“一言为定。”
裁判给那八个暴走族使个眼神,大家就懂得了他的意思。
比里斯从两个还没参赛就淘汰出局的家伙中选了一匹最烈的红色肉食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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