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完一切,陆思哲就洗漱上床睡觉,要不然明天早上起不来的话,那就太丢人了。
白凌风看着不停忙碌的陆思哲,心里微微有些不爽,你这家伙非要去那个海边吗。
白凌风跳到床上,忍不住咬了咬陆思哲的鼻尖。
感受到毛茸茸的触感,陆思哲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了,他打了一个哈欠安抚道:“招财,乖,睡觉。”
顺手摸了一把猫的脑袋,从头摸到屁股,手指还在尾巴上打了个圈。
白凌风感觉自己的全身像是被雷轻轻的电了一下,全身上下酥酥麻麻的。
他收回自己的尾巴,盘在陆思哲的胸膛上,有些气闷的咬了两口光洁如玉的皮肤,上面瞬间留下了一团红痕,看到之后,白凌风收回牙齿,忍不住舔了舔。
哼,登徒子,他要还回来。
......
“陆老板。”沈以情笑道。
“这是我哥哥。”兄妹两人长相有七分相似。
对方看上去大约有三十来岁,由于经年累月在海边辛勤劳作,其肤色呈现出一种健康而独特的古铜色泽,整个人看上去纯真善良、朴实无华,活脱脱就是一个地道的渔民形象。
沈以情曾经也给自己家人带过包子,沈志对陆思哲的印象相当不错。
然而,沈志完全没有料到陆思哲竟然会带来如此之多的小动物。
只见他的脚边蹲着一只体型硕大的黑色大狗,身旁还紧跟着一只小巧玲珑的灰色小狗,怀中则揣着一只乖巧可爱的猫咪,而那背篓的最上方似乎还有一只黑色的小鸡仔。
陆思哲显得有些窘迫和尴尬,解释道:“我担心我不在家的时候这些小家伙们到处乱跑。”
沈以晴对此表示非常理解,因为无论何时何地遇见陆老板,他的身边总是伴随着这群小动物,可以看出他对它们关怀备至、呵护有加。
沈志笑着说道:“没关系,我是赶着马车过来的。就算坐上八个人也是绰绰有余。”
他们沈家的马车通常用于运输海鲜,因此尺寸比一般的马车要宽敞许多。
这辆马车就停靠在东街的街口处,远远望去便能轻松瞧见它的身影。
的确,相较于其他马车,它明显要更大一些,由两匹健硕的马儿牵拉着,车厢设计简约大方,别具一格。
沈志:“你们先上车,我去买点东西。”
说完沈志就走近了一个饰品铺子,看起来应该是给自己的夫人买的礼物。
沈大哥看起来还很贴心。
玄夜不肯进车厢里,就蹲在外面的车板上面。
车厢座椅上铺着柔软的毯子,落峻自己主动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趴了下来。
毕方从背篓里面跳出来,钻到落峻的肚皮
至于招财,他在陆思哲的怀里压根没醒,昨天晚上他一直到后半夜才睡着,早上根本起不来。
不多时,沈志回来了他撩开帘子道:“那我们就出发了。”
他还顺便摸了摸玄夜的脑袋,看得出这狗十足的机灵。
陆思哲:“辛苦了沈大哥。”
这马车走起来,十分平稳,感受不到一点的震动,这东洲路修的十分平坦宽大。
看得出正德堂在治理东洲的时候确实用心了,民生方面都做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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