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第二年,第三年,倒还真被他研究出来了些东西。
他种的葡萄不止是甜,甚至每一颗都有乒乓球的大小。
当地人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乒乓大王。
原身和好朋友在上高中的时候就失去了联系,直到大学毕业,原身上班的时候偶然之间被好朋友认了出来。
这才知道,好朋友就在她旁边的公司上班。
两人是从小的好朋友,失联也是高中学业繁忙再加上两家人恰巧都搬了家的缘故。
这一联系上,两人一肚子的话那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于是好朋友就邀请原身去她家里住几天,每天都吃睡在一起。
早上上班的时候也能顺便把原身送来公司。
也不是什么费劲的事情。
原身自然就同意了。
第一天好朋友来接她的时候,驾驶位的司机甚至还亲自下车帮她开门。
这一问之下,原身才知道,那是好朋友的男朋友,也是好朋友所在公司的老总的儿子。
和好朋友连续住了一个星期,那是吃好喝好,啥啥都好。
原身感受到了她和好朋友之间,已经不再是同一个阶级的人了。
这种情况下,她自然而然地选择了要和好朋友稍微保持一点点距离。
不让她们俩的相处出现矛盾是一点,把女朋友还给人家是另外一点。
一星期内,好朋友的男朋友去找好朋友也不是一次两次。
她每次都杵在两个人中间当电灯泡,这也不是回事。
原身自然而然地告辞,上下班的时候也拒绝了好朋友要让男朋友接送她的提议,
“又不是我男朋友,总和我相处算怎么个事儿?这可不行。万一让我将来的男朋友误会了呢?”
原身半开玩笑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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