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毓翎和李颂筠以及她的弟弟们聊了一会儿天,然后又赠送了一些礼物,其中包括几个装满各式各样点心的食盒,以及一些京城本地的有趣小玩具,专门给颂轩他们玩耍用的。至于李颂筠本人,则依旧收到的是她平时常用的几样针线工具。
当看到李颂筠和她的弟弟们已经登上马车之后,君毓翎便转过头来与君流尘交谈。他微笑着对君流尘说:“大哥,你也要保重身体,事情办完之后尽早回家。”说完,他又从袖口掏出一块手帕,轻轻地在君流尘面前摇晃着。
君流尘一把夺过手帕,迅速地将其塞进自己的怀里。然而就在这时,手帕的一角微微抖动了一下,原来上面绣着一个“筠”字。他有些生气地质问道:“你怎么可以随意乱翻我的东西呢?”
君毓翎却调皮地笑了笑,反驳道:“这可不是我故意找出来的哦!只是大哥不小心弄掉了而已。我正好捡到而已。大哥向来不太喜欢接受女性的这些物品,那么这块手帕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难道是在大街上买的吗?我看它的做工似乎跟某个人的手法很相似呢!”他一边开玩笑似的说着,眼神却有意无意地瞟向李颂筠他们乘坐的马车。
君流尘立刻严肃地警告道:“别瞎说八道,你现在还年轻,整天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说完,他还用力地敲了一下君毓翎的脑袋,使得他的身子不由自主地往后仰去。
“哎呀,大哥这是脸红脖子粗,开始发飙了吗?我这儿还啥事没有呢!怎么突然就火冒三丈了?话说回来,差点忘了告诉你哦!大哥接下来的日子可不好过啊!任务艰巨啊!”?君毓翎悄悄靠近君流尘的耳朵低语,“娘娘还急着给您找儿媳妇呢!您要是再磨蹭下去,恐怕没人能帮得了您啦。”
“娘娘真的在费心思忙这事?”君流尘狐疑地问。
“信不信由你哈,大哥如果够能耐的话,不如在回京的那一刻顺便带回我那未来嫂子如何?虽然我和筠瑶姐姐相处不久,但看得出来她那性格非常坚韧不拔,大哥可没那么容易征服她。早就劝说您学点讨女孩喜欢的招数了,偏不肯上心,将来吃苦头还得是你自己。”
“好了,我现在得走了。也请您别乱讲些无谓的话。您只管把自己的事儿处理好就行,不必太操心我的事情。”君流尘上了马,甩出马鞭,马儿随即奔跑起来,队伍也跟着动了起来。李颂筠掀起马车的窗帘,望向君毓翎,看到他也回头看过来,于是挥了挥手。
看着京城的城门逐渐消失在视野中,最后完全看不见了,确实是真的渐行渐远了。
“大姐是不是有点舍不得离开京城啊?”颂轩见李颂筠一直盯着京城的方向,忍不住好奇地问。
“其实并不是这样,我只是在琢磨,下一次再来京城又会是何时。”
春天这个季节,大自然展现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小草冒头儿,花朵绽放,路过之处都是一片新鲜和生机盎然的景象。时不时刮过来一阵春风,都带着花儿的芬芳,那味道就像喝了一口桃花酿一样美妙。
李颂筠带着一帮兄弟姐妹们走到了江南,他们不急不忙,慢腾腾的赶路,就连马儿也悠哉悠哉的迈着步子,一点也不显得紧张和匆忙。他们心里明白,就算是在赶路,也该享受这一路上美丽的风景。
颂瑾这个小姑娘,喜欢热闹,缠着君流尘要学骑马。于是君流尘便让她骑上马,但他告诉她,千万不能自己单独骑马,只能跟在后面体验一下骑马的感觉。颂瑾可是心满意足了,一路上都是嘻嘻哈哈的欢笑声。
看到姐姐这么高兴,颂瑶也好想尝试骑马的滋味。但是颂筠却告诉她:“你别闹,你太小啦!等你长大了,想学的时候再学吧!”其实颂筠自己也很久没骑过马了,她甚至快忘了那种感觉。她记得小时候在家乡,家里还有马呢,听外公外婆说,还没有车的那个时代,大家出门办事大多靠马车。
养马不仅仅是为了出行方便,更多的是为了拉货。在那个偏僻的山村,车子寥寥无几,马和驴才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另外,乡村的道路坑洼不平,有些地方开车都过不去,反倒是马和驴这些动物更加实用。
小时候的她,跟着家人进进出出,学的很快,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路逐渐铺平,车也越来越多,马也就逐渐被冷落了。家里后来也没有新买马了,而且老马经过岁月的洗礼,慢慢老去,直到消失不见。
后来的那些年,颂筠几乎再也没见过马。只有少数很爱马的人才会养那么一两只,有时候还能碰见。但是,她已经不再骑马了,可能是因为现在有车可以坐,也可能是因为那份感觉已经淡化了。
时间总是在飞逝,仿佛任何事物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想当初,人们可以骑着高头大马四处溜达,这种行为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可能是家常便饭,甚至会得到周围人群艳羡的目光。然而,当某个特定的年代结束,某一种时尚气息走向衰退,再去重复那些过往之事,在他人眼中只会显得怪异无比,给人留下过于独特甚至离经叛道的印象。
就如同我们曾经在乡村生活中听到的故事,那些关于过去的回忆。记得录音机刚刚问世的那段时期,拥有一台录音机简直就是一种无上的荣耀,人们可以拿着它走遍大街小巷,尽情歌唱,引来无数羡慕的目光,被众人簇拥着,倾听美妙的音乐。
然而,短短几十年后,录音机早已不再是稀奇之物,甚至有更先进的产品出现,人们对其的兴趣逐渐淡化。如果现在还有人拿着录音机在街头唱歌,恐怕会被视为疯子。
做人做事,必须要符合当下的社会环境和时势,否则就容易成为异类,难以融入主流群体。时间过得真快啊,颂瑾小姑娘已经长这么大了,还能自由自在地骑马玩耍,让人不禁回想起自己小时候骑马的快乐时光。坐在马背上,感受着疾风掠过脸颊,两侧的景色飞快地倒退,那种畅快淋漓的感觉真是无法用言语形容。
“大姐总是说等我长大了,那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长大呢?究竟要长到多大才能算是长大呢?”颂瑶小朋友有些沮丧地嘟囔着。
“因为有些事情确实需要等到长大后才能去尝试啊!你现在年纪还小,等你长大了自然就明白了。至于要长到多大才算长大嘛,至少也要像流尘公子这样高大英俊吧!”李颂筠微笑着看向君流尘。这位气质如诗如画的公子,无论何时何地,都散发出迷人的魅力,宛如人间最美丽的风景线。
即使只是一个侧影,或者一个背影,都精致得毫无瑕疵,仿佛是上天精心雕琢的艺术品。
“那你可得努力成长哦!”
“我会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锻炼身体,争取快点长大。”
“你们都快要长大成人了,总有一天会离开大姐的身边。”李颂筠轻轻地笑了笑,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淡淡的忧伤。孩子们总会长大,等颂轩他们长大成人,就要开始各自的人生旅途,过属于自己的生活,那个时候,一家人相聚的日子恐怕就少之又少了。
\"当然会啦,我们永远都会留在大姐姐身边的。”
“很好,那么从现在开始直到未来,你们两个都要陪伴在我的身边,因为我们是一个大家庭,总是在一起的。”
颂轩和颂萱两位小朋友非常安静,静静地走在马车的角落,颂轩手里捧着手看着窗外。这位小家伙一直都是很专心致志的,对待任何事情都非常认真,特别是在学业上,总是全力以赴地追求进步。李颂筠也理解颂轩的心情,作为家中的长子,未来必然肩负起重任,因此他特别努力奋斗,为的就是能够有所成就。
不过,虽然清楚努力进取是件好事,但他确实也承受了太多的压力,年纪尚轻就懂得如此勤奋用功,实在令人有些心疼。而颂萱则是在做针线活,自接受仉先生指导以来,小女孩对于手工缝制愈发喜爱。幸好,颂萱一贯乖巧听话,无需过多关照,如此钟爱针线活儿,却也知道适时停下休息以及保护视力。
小孩子们一天天成长,也变得越来越懂事。时光荏苒,变化之大令人惊叹。
李颂筠依然清晰地记得初次见到颂轩他们的那一刻,那时的他们,身材瘦弱矮小,仿佛永远长不大似的。面色蜡黄,衣服破旧不堪,显然饱受饥饿与寒冷的折磨。
那段时间真是让人心痛不已,所幸那些艰难困苦的日子终于过去,家庭生活也逐渐好转。几个孩子的皮肤也变得白皙光滑,虽然并不算肥胖,但至少身体状况有所改善。
就这样,一路上风尘仆仆,终于在正月二十七日的黄昏时分,李颂筠一行抵达了南白县城。
此时天色已晚,众人也不再急于返回三石镇,决定先在南白县城落脚。毕竟一品斋的后院还有许多空房,足够容纳所有人。于是,一行人便径直前往一品斋。
当他们到达一品斋时,店内已经没有其他顾客,大多数人都集中在后院等待享用晚餐。
看到李颂筠等人的到来,立刻有人上前热情招待。李颂筠吩咐先安排君流尘等人的住宿,并让厨房准备更多食物。赵小山夫妇也迅速来到李颂筠面前。
“大小姐您终于来了。”莲香见到李颂筠,显得异常兴奋,如同见到了救星一般。
莲香的表现令李颂筠感到疑惑不解,尽管她身为东家,前来此地时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是理所应当的。然而,莲香曾在豪门大宅中服侍过,见识广博,平时行事颇为稳重,从未见过她如此激动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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