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上面给他下达的新命令,此刻他也不知道和他分散逃跑的同志是个什么情况,只能在心里默默的祝福他们了。
毕竟他也算是运气很好了,遇到了这样一个会医术的姑娘,于是吴刚面带感激的看向白榆:“多谢你的相救,我叫......”
“停,你还是不要跟我说你叫什么比较好。”
白榆在他准备自报家门的时候立刻出声打断,并不是白榆不懂礼貌,她还是觉得自已在站稳脚跟之前,还是少跟他们接触比较好。
虽然每一个种花家人都觉得回到了这个时代,肯定是要为自已的国家的建立尽一份绵薄之力,但是白榆本身就是个比较自私的人,在她看来就算是要做那些事,也要先让自已处于一个比较安全的情况下比较好。
毕竟她也不知道这个人是红家还是白家的,而且她此时也是刚来这个世界没有多久,一切都还没有搞透彻呢,所以暂时还是把理想先放一边放放吧。
只有先保护好自已,才能做更多的事,要是连自已都保护不好,那就是白白送死。
毕竟这个时代,哪里有现代年轻人想的那么容易,你也不知道平时你身边住着的有没有几个有特殊身份的人啊。
程刚一看白榆这个样子其实就是不太想找麻烦,但是随后又看到她从厨房里端出来的小米粥这一类,就觉得这姑娘估计就是那种嘴硬心软的那类人。
知道他是一个麻烦,但是还是顶着麻烦把他救了,而且一看这包扎的手法,他就知道这姑娘估计也是懂医术的。
心里想着或许之后可以发展发展进组织呢,毕竟一看就是一个人才啊。
看他半天不说话,白榆直接开口:“你的伤已经度过危险期了,那边有我今天买的新衣服,你换上试试看,如果你想离开的话,我劝你,还是再等个两天比较好。”
吴刚虽然没有说话,但是询问的眼神白榆没有忽略,于是翻了个白眼继续道:“你是不是忘了你是怎么来到我家的了?你是在这附近消失的,他们没有找到你,当然会在周边盯你几天的啊,吃个花生米把自已都吃傻了?”
听出了白榆口中的戏谑,吴刚也不在意,显然现在不是什么出去的好时机,于是只能看向白榆:“那这几天就叨扰姑娘了。”
白榆也没有和对方自报家门,也就任由他姑娘姑娘的喊,傍晚,将男人换下来的脏衣服都包起来之后,就直接带出门了。
此时的吴刚也已经知道了,救了自已的姑娘,职业是在百乐门做歌手,所以每天一到傍晚就要去工作了。
吴刚也没有任何职业歧视的意思,但是想法确是,按照现代人的说法就是,白榆身上这BUFF直接叠满了,又会医术,还有些谨慎在身上,再加上她工作的地方还是号称情报窝的百乐门啊。
吴刚越想,越觉得白榆这个人值得发展,只是还是要再好好观察一下,虽然一看这姑娘身上就没有什么特殊身份,但是怎么说也是要有一个考察期的吧。
白榆:考察期?我都还没答应呢喂,你这是不是有些太冒昧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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