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超想了想,最终还是看着眼前这一个小女孩,脸上陷入了无限的眷恋。
曾经几何时,他也是过着这样子安稳生活的,虽然没有自己的小孩,甚至可以说没有真正的家庭。
他在那个城市之中,就像是流浪汉一般的境地。
但是马超回忆起来,脸上露出了懈倦之色,那不是对那种生活的厌恶,恰恰相反的是,他很爱那种生活。
“马超小子,又跑我这来偷东西?你还要不要脸……”
“死人,别再过来偷了呀,我本来自己也没多少钱,把你抓了,你也赔不起,咋那么烦……”
“马超!名字那么好听,你咋会偷东西?真的……”
马超想到他以前的记忆,嘴角无奈地上钩,其中的无可奈何,几乎已经直接溢于言表了。
但是他脸上的快乐,其他心情之中的愉悦也是藏不住。
在马超的回忆之中,在他有些小的时候,他也不是什么好家伙,就是一个令人辱骂的小偷。
但是马超对此感觉,几乎没有任何感觉,他对于过去的回忆,对于那一段当小偷的回忆。
没有任何的后悔,对于以前辱骂他的人也没有任何的厌恶之情,恰恰相反,他对那些人很感激。
毕竟那些人说骂归骂,终究是没有动手,要知道在这个乱世之中,城池外面是没有人管的状态。
要是莫名其妙消失个流浪汉,而且还是那种小孩子的流浪汉,压根就没有人会去管。
这个乱世实在太乱了,所有人都颠波流离累得半死。
谁有心情去管你们?应该说是去管其他人,哪怕是亲兄弟,在这个乱世之中,见面次数都少的要死。
甚至连家人生死,想要知道的话都有些困难,毕竟通讯并不是那么方便。
飞鸽传输效率并不快,恰恰相反慢的要死,而且一次飞鸽传书就是好几只鸽子,以防意外的产生。
荒野之中的老鹰不是吃素,城池之上的士兵也会专门拦截鸽子。
而且训练出那种专门有术的鸽子,需要耗费的精力也是巨额。一次就要好几只,也不是普通家庭消费得起。
所以,乱世之中死个把来人,甚至说是死个几十,几百号人,压根就没有人会管。
只要家中不是权贵,没有任何全是的话,你死了都没人在意,这个时代本来就是如此的。
只有金钱和权利,才可以决定你生活的环境。
乱世不仅需要智慧,而且还需要时机和地利。乱世之中有名的都是才子,没有名气的,却不一定没脑子。
有些碌碌无为过了一生,有一些在小打小闹的战斗中丧命。
整个时代,天才就是最不起眼的存在,只有地位和财宝,才可以让人判断一个人权力的大小。
墨滨现在只能说是草芥,虽然在乱世之中活下去的本事,但是其实他的底气也不大。
就靠那5千人的兵,要是哪天得罪了一个公子,那种军阀家庭的公子。
一样也是白搭的,毕竟他现在费尽心思争取过来的,可能只是别人练手的兵力。
马超苦笑了一番,他嘲笑自己没有背景,要是有的话,他也不至于落魄到这种程度。
更加不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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