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甜甜瞥了太初一眼,声音带着疑惑:“不是说去找铜甲尸吗,怎么忽然要回家。”
太初脸上的笑容消失:“王中荣去了家里,同郭金哲打起来了,咱们回去看看。”
“打起来。”赵甜甜的手抖了抖,差点撞上旁边的路障,声音也跟着提高:“算出来的?”
太初摇了摇自己的手机:“星流给我发信息了。”
赵甜甜的手忍不住颤抖:“郭金哲还活着么?”
对郭金哲她并非一无所知,这人虽然有精神病,但家世却是数一数二的好,又是家中的独子,说句镶了金边也不为过。
这人才来家里一天,就被僵尸吃了...
光是想一想...不行,不敢想,光是想想都觉得脑壳痛。
太初帮赵甜甜调正方向盘:“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就不要想太多,想死哪有这么容易。”
郭金哲若真被吃了,星流也不会有时间给她发信息了。
赵甜甜笑的比哭还要难看:师傅能不能不要这么洒脱。
嘴上虽然不说,可赵甜甜开到了马路的最高限速,万一郭金哲被吃得只剩下骨头,他们至少能争取时间回去收拾行李。
可就在车子路过一个路口时,却听太初忽然出声:“停一下。”
赵甜甜虽然焦急,却还是听话地将车停在路边,只焦躁的用手指不停敲击方向盘,想用这样的方法缓解自己的心理压力。
赵甜甜停车的位置是在桥上,
只是年头久了,护城河水只剩下一条小小的溪流。
早些年河水充盈,经常会有人在这洗衣服。
可这两年城市发展迅速,生活越来越便利,再加上即将干涸的河床,大家都不愿来这边折腾。
太初趴在桥头向下看,刚好看到一道弯腰洗衣服的身影。
那身影的主人是个女人,她身上衣服非常有特色,上身是大片晕染颜色诡异的T恤,下身是一条乞丐风的牛仔裤。
最有特点的是她脚上的鞋,两只鞋虽然都是白色,却是不同款式,甚至连品牌的都不一样。
看得出,这双鞋的主人已经尽量让自己活得体面。
那女人此时正蹲在河边,借着那一点点水流,卖力洗着一件短袖T恤。
T恤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随着女人的用力搓洗,水流中出现大片大片脏污。
许是感觉到有人在注视自己,附子猛地抬头,刚好对上太初的目光。
似乎想起了太初的身份,附子的眼睛眯了眯,忽然抓过旁边树枝上晾着连衣裙用力一抖。
只一下,衣服周围迅速弥漫一层水雾,而那条之前还滴着水的裙子竟然干了。
附子的动作很快,如风般冲到太初面前时,已经变成之前傅雷看到的样子。
女仆装,公主鞋,白色蕾丝花边袜子,以及手里的小阳伞。
饶是挑剔如太初,也不由在心里赞叹:好俊的功夫。
附子笑着看向太初:“你应该是耿一丹的朋友吧,我见过你,耿一丹来了吗?”
看附子那明媚的笑容,太初那职业性的微笑却已经消失:“为一个人渣搭上自己一生,真的值得吗?”
与性别无关,如此高手,竟沦落到如此境地,当真让人唏嘘。
书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