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素来料事如神,既然殿下这么说,那便八九不离十了。”
“不过殿下,自你将大将军的甲胄归还之后,为何却命人打制了这样一幅不起眼的甲胄,这似乎与殿下的身份不符。”
“这你就不懂了吧?”
刘据闻言又咧嘴笑了起来,
“我若穿的太亮眼,虽然符合身份,但敌军亦可一眼看出我的身份。”
“如此倘若我军形势不利,跑怕是都不好跑,你再看我这副甲胄,若不细看在乱军之中就与一个不知名的小将一样,逃命的时候最容易蒙蔽敌军……你自己知道就行了,可别说出去影响了我在将士们心中的形象,再折损了士气。”
“……”
郭振闻言给刘据佩戴头盔的手僵了一下,竟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殿下这应该不能叫怕死,应该叫做滴水不漏……
……
乌师庐则不这么认为。
他认为既然是他亲自率军出征,那就必须穿的风风光光。
令人匈奴各部知道这次是谁人领军,令汉军知道这次将他们击败的是谁,更要让刘据这个曾经的大汉太子知道,同为太子刘据与他究竟有着怎样的差距?
全天下人都会看到。
匈奴的太子,亲自击败了大汉曾经的太子。
全天下人也会知道。
匈奴的未来,远胜于大汉的未来!
所以在以皮甲为主的匈奴军队中,他穿了一身镀了金的玄铁甲,身后还披着一张极为拉风的红披风,几乎盖住了马屁股。
虽然跑起来的时候风阻不小,多少有些勒脖子,但是帅可是一辈子的事,如何能够马虎?
而且他骑的马也不太一样。
匈奴人的纯种马匹比较矮小,若是骑乘雏马甚至会给人一种骑了条狗的感觉。
而他却搞来了一些高大的枣红大宛马,如此奔腾于大军之众,真可谓是鹤立鸡群,突出一个拉风。
唯一的美中不足则是,大宛马虽然爆发力强,但耐力却不如匈奴马。
因此奔袭这一路,这几匹大宛马只能不断的更换骑乘,光是跟在后面给他管马的僮仆就超过了百人。
“吁——!”
终于,乌师庐看见了那片藏于山坳之间的汉军营地,就在前方几里外的地方。
这一路上并未遇到汉军的前哨。
要么是汉军的前哨藏得很深,要么就是刘据为了掩匈奴之耳目,愚蠢到将前哨和斥候都召回了军中,避免打草惊蛇。
“我王,属下才收到来报,左翼右翼也已抵达位置,这处汉军营地已经被我军吞吞包围,哪怕大汉皇子是只鸟,这回也定然插翅难飞!”
一名匈奴将领策马来到乌师庐身旁,抚胸低头报道。
“很好!”
乌师庐点了点头,年轻的脸上仅是自得之色,
“先命前军佯装冲锋,试探一下这支汉军的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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