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出院之后,被社会离弃,被前妻谴责,并且带着孩子疏远他,这些事情对于一个刚刚康复不久的疯人病人而言是难以承受的。
他在痛苦与绝望的过程中出现了精神失常的状态,潜意识下抗拒医生的叮嘱,扔掉了所有本来应该服食的药物。
相信你们应该很清楚,一个疯人病人没有按时服食药物,病情复发的几率是十分可能的,可能被告自己也不知道不按时吃药的后果原来是有那么严重,他根本就不清楚自己在精神上的变化。
恍恍惚惚,痴痴呆呆,喜怒无常,自言自语,做出很多行为异常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一群态度过激的邻居竟然因为他曾经入住过疯人病院而扬言要赶他走,甚至闯进他的家中,对他进行粗暴又沉重的殴打。
我希望你们不要忘记一点,他刚刚开始那会是一直都没有还手,只是闭着眼睛,蜷缩在角落里默默承受着身体上的痛苦,他根本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伤害任何人,直到他的家人遭受到同等的伤害。
他无能为力随后变得精神失常继而异常愤怒,那一刻在他的潜意识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保护自己的家人,很可惜他选择了一个很不恰当的方法,保护了家人—拿着菜刀砍死了五个人,同时也吓跑了所有人……可怜的被告最后仍然要遭受起诉……
说到这里,我内心其实是十分难过,难过的地方莫过于,一个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而错手杀死企图伤害他们的人,最后要被控诉—在我看来,这根本就是一个悲剧,一个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悲剧。
既然已经有人为了这个悲剧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我们是不是应该有责任结束这个悲剧呢?在这件事上,没有人再应该牺牲,否则我们就等于是将悲剧扩大化,将悲伤传递给没有必要的人。
你们可以看看被告现在的模样,他已经住在疯人病院九年,他从来没有想过可以重新出去,他之所以可以出去纯粹是因为小榄疯人病院财政赤字。
急需要空出多余的空间以此接纳更多的病人;而不是医生对他进行过详尽又专业的精神鉴定。
我们必须要思考这个问题,真的有人可以判断被告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没有,约翰可以?他当然可以,可是你们千万别忘记了,约翰医生的判断方法是极为草率。
而且根本没有深入了解过被告的情况,就贸贸然地让被告出院,轻易地让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回到外面的世界是一种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
被告不清楚自己是否完全康复,被告不知道自己不吃药是会旧病复发,显然他对自己的事情根本就不清不楚,如果我们要将所有的罪行全部推到他一个人身上,那是有失公允的。
在综合所有的情况,在这里,我恳请陪审员判我的当事人谋杀罪名不成立,谢谢。”
法官:“陪审团是否有问题?如果没有,现在退庭商议。”
叶枫与辛卡乐齐齐站在自动贩卖机前喝着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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