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丽丽与法官几乎是同一时间进入法庭的。
书记员:“COURT!”
所有人纷纷起立,向法官鞠躬着。
书记员:“群殴谋杀案件现作第四次公开审讯。”
法官:“主控官,控方的人证物证是否已经全部传召,如果控方没有更多的证人或者证物,那么现在应该轮到辩方开始传召有关证人。”
夏丽丽:“法官大人,控方目前已经发现了最新证据,但是需要充足的时间准备,控方要求暂时保留传召证人的权利。”
法官摘下眼镜,轻轻地按揉着眼睛:“三名被告的辩护律师,你们有什么看法?
三名大律师都没有开口赞成或者反对。”
法官:“既然三名辩护律师都没有问题,那么本席就批准控方的要求,保留传召证人的权利,直到结案陈词开始。第一被告的辩护律师,你可以开始传召辩方证人。”
辛胡可从座位上站起来,朝着法庭门口的位置念着:“法官大人,辩方要求传召本案的第一号证人塔夫拉女士出庭作证。”
庭警:“请塔夫拉女士出庭作证。”
法庭内的旁听席的人都纷纷望向门口的位置,一名妙龄少女从外面被带了进来。
叶枫在这个时候,突然就留意到威尔的母亲居然也在旁听席里。他记得她是非常不愿意出席这种场合的,哪怕是自己的儿子被控告,她也不会出席。
但是这一次很显然,她改变了初衷。究竟是为什么呢?他的脑海里仍然在思考这个问题。
书记员拿着宣誓的词稿给塔夫拉:“麻烦你按照上面的内容向着所有人宣誓。”
塔夫拉左手放在《圣经》上面,右手拿着词稿念着:“
“本人谨以真诚致誓,所作之证供均为事实以及事实之全部,如果有虚假或者有不真实的成分,本人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制裁。”
书记员返回自己的座位,交替而来的是辛胡可。
辛胡可:“请问你与我当事人是什么关系?”
塔拉夫:“同学关系。”
“有没有更深入一点的关系呢?我指的是较为亲密的那种。”
“情人关系,不过我们已经分手了。”
“你们之间为什么会分手呢?”
“因为我爱上了布莱克,所以我选择了离开他。”
“你所说的是不是本案的死者?”
“是的,他被活生生打死了。”
“如果我现在告诉你,有份打死布莱克的人是第一被告,也就是你的前任男朋友,他是因为你离开了他,所以憎恨死者,将所有的不满发泄在死者的身上,从而导致了他的死亡,你相不相信?”
塔拉夫:“不相信。”
辛胡可:“请问为什么呢?”
塔拉夫:“我跟他分手的时候已经说得很清楚,我跟他分开并不是因为布莱克,而是因为我已经不再爱他,他最后也理解、尊重我的决定,我们之间可以说是和平分手。
后来我与布莱克在一起后,我们三个还一起出去玩。我们三个的关系很融洽,根本没有存在任何意义上的矛盾。”
辛胡可:“那就是说,第一被告是没有憎恨死者的理由。”
“是的。”
书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