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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情景复刻(2 / 2)

难道千剑真正擅长的其实是短篇小说?长篇小说才是他抛砖引玉用的砖头?

要知道,想要写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其难度可不比写一篇爆款的长篇低多少。

长篇可以稍微水一水,但是短篇可必须从头干到尾啊。

更何况这一篇《麦琪的礼物》中所采用的写作手法也是十分独特和出色。

其中有一个比较专业的短篇小说作者群里,名为【枕玉】的那位大佬也开始了自己的分析:

“这篇小说,全文中的大部分场景和心里描写都采用了第三人称的视角,也就是所谓的上帝视角。不过在运用上帝视角的时候,作者还选择新的换用了第三人称的有限视角,也就是运用小说中人物的视角或者眼光来进行叙述。”

“在结尾处,更是同样运用了这种有限的视角来制造悬念,当丈夫看见德拉为他买的表链时,并没有什么反应,而只是笑了笑,读者自然是不知道丈夫为什么会是这种反应,只有在看到结尾的时候,才会猛然发现,原来这里就是一处伏笔。”

“也就是因为这种有限的叙述,这才有了如此奇妙的结尾。”

“千剑在小说的结尾打破了传统的‘顺其自然式’表达方法,采用了十分极端的‘悬念式’表达方法,其剧情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让人感觉出乎预料,但是想了想,又不得不承认它的合情合理。”

“这种极其独特而又奇妙的写作手法,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甚至可以说,这是千剑首创的一种全新写作手法。”

“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千剑拥有封神的资格!”

很快,枕玉的言论便被转发到了很多的地方。

人们看着他的讲解,纷纷惊掉了下巴。

首创全新写作手法?

这都多少年没有听说过了?

记得上一次创新写作手法还是十年前,而是那也不算是首创全新,而是在原有的写作基础上进行了改进。

但仅仅是改进,那位作者就已经成为了作家协会的骨干级成员。

毕竟这个世界的作者浩如烟海不知道多少,能在写作手法上进行创新的有几个?

大部分的人只是沿用老一套的技巧而已。

但是此时,居然说千剑首创了写作手法?

这在文坛造成的轰动,不亚于一场十二级的地震。

不少的大佬作者在读完《麦琪的礼物》之后,整个人都愣住了,震惊到了无法说话的地步。

甚至有传言,说一位大佬作者半天没吃饭,回过神之后直接将自己准备了大半年的作品撕掉了,并且扬言要用这种全新的写作手法重新写一篇。

要知道这位作家可是短篇小说领域的真正大佬,对比音乐圈,也就是相当于曲神的存在。

由此可见,“欧·亨利式”的结尾造成的轰动有多大。

不过目前轰动的也就是文坛,普通的读者并没有太多的感受,他们只是觉得这篇《麦琪的礼物》十分牛逼,结尾更是让他们头皮发麻,这个叫千剑的作家挺厉害的。

其实这也正常,毕竟艺术传到到群众中还是需要一些时间的,想要当代就大红大紫的其实只是少数。

无数被后世奉为经典之作的作品,在刚刚发布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多大的轰动,甚至需要过去几百年,人们才会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大家可以想一想那些世界级的名著,他们成名的时间距离它们发布的时间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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